根据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通报》(豫文明[2018]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再次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党委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修德、敏学、笃行、拓新”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把文明创建作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我校党委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督查、有奖惩,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全校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学校以“道德讲堂”“身边好人”为抓手,提升师生思想道德水平;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志愿者”为依托,展示精神文明创建之美;以“文明有礼培育”为重点,营造浓厚文明校园氛围;以“我们的节日”“读书活动”为主题,使优秀文化传统得到传承;以“诚信建设”“法治建设”为切入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帮扶共建、优美环境建设等融入到学校内涵建设中,为学校推进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我校再次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全校师生勠力同心、共同奋斗、善作善成的结果。学校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创建行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创新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学校事业建设发展新局面,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