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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北大学城科技园(中州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荣获郑州市科技局认定

来源:宣传部 作者:王伟龙发布时间:2014-11-27浏览次数:

2014年11月17日,经过推荐、专家详审、现场考察等程序,北大学城科技园(中州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荣获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同时获得认定的还有航空港综合区智能终端(手机)孵化器等18家(《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郑科【2014】46号),该批认定的1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有4所(家)高等院校,北大学城科技园(中州大学)是其中一所,也是惠济区唯一一家。

本次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是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郑发【2014】34),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步伐,建立健全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激励创新企业优良环境,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而推出的重大举措。

北大学城科技园(中州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为我校教职工及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主要为广大师生提供以下功能及服务:1、校企深度合作平台,真正实现“校中企,企中校”的目标;2、科技转化服务平台,协助教职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3、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同时,该服务平台也提供以下优惠政策:1、对入孵企业提供的服务及优惠政策:孵化器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为入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辅导,以及技术、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及部分的退税补助措施;2、对孵化器公司的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3〕1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对大学生创业部分优惠政策: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3】57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以下部分优惠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2)个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合伙不超100万元贷款;(3)三年内每年补贴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不超10000元(注:在孵化基地内才可以补贴)。(4)由政府和见习单位为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00元。

相关链接: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它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繁荣经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意义。(文/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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