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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来源:纪委(监察审计室) 作者:曹艳发布时间:2014-05-08浏览次数:

5月6日下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校党委组织全校各单位负责人在学术交流中心A403会议室进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仪式。

校党委书记周春辉在仪式上做了重要讲话。周书记指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强调:我校中层干部在去年已经换届完毕,校级领导班子今年也作了充实调整。今年我校将对校党委下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重新修订,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围绕教育、制度、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展开,进一步强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仅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更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大大提高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实效性,更符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最后周书记就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各级党组织要加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三是各级领导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全校各单位要加强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改进我们的作风,抓住师生最关心、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带领全校教职员工,共同努力,促进我校“一 五五工程”和升本工作快速发展。

签订仪式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俊良主持,校党委书记周春辉和校长司福亭共同与化工食品学院、管理学院、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学院处室代表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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