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要求,受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委托,开展高等学校创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高等学校是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力量。开展高校创新调查,旨在全面掌握高校人才支撑、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工作情况,科学测算高校对企业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评估创新要素在创新主体间的流动与扩散状况,为制定创新政策、优化创新环境提供依据。创新调查成果,对于展示高校成就、促进协同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内容
高校调查关注通过人才培养与服务、产学研合作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与扩散等途径,支持和推动企业创新的工作与成效。
三、方式方法
调查采用网络直报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统计2015年度发生的高校创新活动。网络填报地址为http://219.234.174.158:8080/que-surveys/login.do。高校和科技人员自行注册帐号并登陆填报。各单位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填报。为保障高效网络,请避免临近截至日期填报。
高校创新调查是科技统计的扩展和提升,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高度重视首次创新调查工作,通盘设计,精心组织,确保调查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科研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