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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入学在校生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秋季学期在校生的报到缴费工作,现做以下说明:

一、收费方式

今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缴费工作仍然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不设现场收费,不收现金、不刷卡。秋季学期收费由市财政指定的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代为收取,并直接上缴财政。

二、款项存入银行卡的时间

所有秋季学期在校生务必在8月28日前,把应交的各项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本人同户名银行卡中。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的,开学时将影响报到注册手续的办理。

三、银行卡中应存入的金额

按表中列示的项目标准合计金额存入:

年级

学制

学费

教材费

住宿费

账户余额

2015

二年制

所在专业标准

无

金河校区600元

10元

2015

三年制

所在专业标准

550元

金河校区600元

10元

2014

三年制

所在专业标准

无

金河校区600元

10元

2014

五年制

所在专业标准

550元

航海校区400元

10元

2013

五年制

所在专业标准

550元

金河校区600元

10元

2012

五年制

所在专业标准

无

金河校区600元

10元

收费项目说明:

1.银行卡应存入的金额。请按对应年级和学制计算,费用包括所在专业学费、教材费和住宿费,再加上最低账户余额合计存入。异地存款的,存入后账户显示金额不低于应存入的金额;

2.住宿费。在金河校区和航海校区住宿的,由学校提供住宿服务,住宿费由学校收取,请按对应校区收费标准存入银行卡中。在英才校区住国基生活区的,由国基收取;

3.教材费。统一按550元/生收取。2015级二年制、2014级三年制和2012级五年制的学生,因最后一年在校暂不缴教材费,待秋季开学时由教材科统一结算后多退少补。

4.最低账户余额。另存入的10元是银行规定的最低账户余额,用以确保银行代扣成功,不会多扣。

四、银行卡使用说明及信息核对

1.在校生必须人手一张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卡或邮政银行卡。其中2015级在校生使用建设银行卡,其他年级在校生使用邮政储蓄银行卡。此卡作为代扣学费、教材费、住宿费,以及退教材费使用。

2.银行卡信息核对、补充登记或变更卡号。请到学校财务处办事大厅办理,或向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咨询登记方法。新办理的建设银行卡或邮政银行卡必须为郑州市内任一网点的银行卡,外行卡或外地卡不能使用。

五、其他说明和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缴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在校生。学生的缴费情况直接影响各学院的预算经费划拨;

2.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缓的,请按照应缴费总额扣除拟申请减、免、缓学费后的余额,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存入银行卡。在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全部手续,并反馈至学校财务处。财务处根据情况,统一调整应缴金额并实施代扣。教材费不享受减、免、缓政策。

3.财务处根据代扣情况,及时开具收费收据。各学院根据财务处通知,到财务处统一领取收据。

财务处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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