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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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

2016年全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请将收入情况于2017年3月28日下班前报到财务处会计科,用于办理补交个人所得税。

财务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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