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对多年来高等教育法治理论建设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更好的贯彻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落实新规定的要求,使每位学生、学生管理人员和教师全面了解、理解新规定的内容,现结合我校实际,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学习新规定,并对学习提出以下要求:
一、专题教育学。各学院学工办要集中进行学习,在学习新规定的过程中要结合原规定对照学习,重点学习新规修改的内容;各班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让每位学生都知晓新规定的具体内容。
二、结合实践学。各学院要以学习新规定为契机,结合实际工作,学习经验、总结教训,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请各学院于6月1日前,将宣传、学习情况上报学生处,联系人:关砚蓬,董震,联系电话:68229762,明德楼C座200办公室。
注: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http://www.moe.edu.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702/t20170216_296385.html
学生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