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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请有科研经费的老师根据自己本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于5月27日前将经费支出计划上报科研处(纸质材料和电子档)。
说明:
1.科研经费的范围包括上级下拨的各类经费及学校配套经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学校研究所(中心)经费、校级青年基金、科技创新团队及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等经费。
2.2017年度由省级财政下拨的项目经费可结转到明年继续使用。
3.未结项的课题只能使用经费总额的60%。
4.按规定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上报具体的采购计划。
科研处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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