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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

各学院: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掌握了解实验室发展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17]33号)相关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和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我校数据实验室数据上报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学院以实验室或教研室为单位准确填写以下报表: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1);

2.《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

3.《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

5.《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

二、填报时间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6-2017学年,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三、填报要求

所有报表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63977119@qq.com,纸质材料必须经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公共实验教学管理科8209房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潘会强

联系方式:68229813,QQ群--群号235800796

四、填报工作培训安排

今年的信息填报工作将以高等院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展开,为了更好的使用此系统,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将联合系统开发商对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校区

参加学院

时间

地点

参会人员

英才

校区

管理学院

9月13日

上午9:00

英才校区8205会议室

1.主管教学副院长

2.实验室主任

3.资产管理员

经济贸易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体育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文化遗产学院

开放教育学院

金河

校区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9月13日

下午14:30

金河校区

知行楼1

B107

信息工程学院

化工食品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特教学院

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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