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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南省大中专学校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我校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评选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的规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组织评选工作。各学院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各学年的表现和综合测评结果,要坚持推优和树立典型的原则,宁缺毋滥,拟定初步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评选范围。2018年我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含3+2和五年制)。

评选比例。根据《通知》要求,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取小数点前整数)。

材料报送。报送纸质材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A4纸正反两面打印);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一份(加盖各学院公章);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电子版一份。

报送时间。各学院于3月13日前将材料报送到C200。

学生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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