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我校资产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半年,期间经过不断调整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发挥管理系统的作用,现对有关工作规范如下:
一、固定资产及低值物品应由资产管理员用本人账号进入系统进行登记,并认真审核。验收单一旦上传至国资处,即表明资产管理员已认可所有数据,并对相关数据负责。资产管理员名单附后,如有调整,请部门以纸质形式盖章上报国资处。
二、除已列入期初学校采购计划的资产外,无论使用何种资金进行采购前,都必须先报采购申请(10000元以下的采购在系统中填报,10000元及以上的采购以纸质形式上报),待批复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登记。
三、采购申请批复后将生成统一的采购申请单号,此单号必须填入资产卡片中。同时需严格按申请中的资产进行购买。
四、资产管理员登记资产时,必须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尤其是教育分类),不合格的将退回。
五、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登记资产时,需区分“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一)通用设备是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文化办公机械、消防器材、电机、变压器、锅炉、空气调节电器、清洁卫生器具、通信设备、视频产品、音响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具设备、被服装具等。
(二)专用设备指1、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器械、诊察器械及诊断仪器、医用射线设备、医用生化化验仪器及设备、体外循环设备及装置、手术室设备、急救室设备、诊察室设备、病房设备、消毒室设备、口腔设备及医疗用灯等。2、科研单位的科研仪器仪表、电子和通讯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等。3、文化体育教育单位的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演出服装和舞台设备等。4、公安政法机关的交通管理设备、消防设备、取证及鉴定设备、安全及检查设备、监视及报警设备等。
(三)软件一律入无形资产。请各部门参照以上分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资产管理员名单
|
部门 |
资产管理员 |
|
部门 |
资产管理员 |
1 |
党委校长办公室 |
徐芳 |
23 |
信息管理中心 |
倪晓街 |
2 |
组织部 |
王丽江 |
24 |
实验管理中心 |
潘会强 |
3 |
宣传部 |
赵媛媛 |
25 |
技能鉴定中心 |
王韶华 |
4 |
纪律检查委员会 |
巩善鑫 |
26 |
校医院 |
周倩楠 |
5 |
机关党总支 |
刘铁梅 |
27 |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
李红岩 |
6 |
工会 |
王树新 |
28 |
土木工程学院 |
南大洲 |
7 |
团委 |
王玉峰 |
29 |
信息工程学院 |
许绘香 |
8 |
学生处 |
刘莹 |
30 |
化工食品学院 |
孙浩冉 |
9 |
保卫处 |
杨军 |
31 |
管理学院 |
芦婧 |
10 |
人事处 |
王焕锋 |
32 |
经济贸易学院 |
郭平 |
11 |
财务处 |
赵晖 |
33 |
艺术设计学院 |
耿李斌 |
12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周岩 |
34 |
外国语学院 |
邢悦 |
13 |
规划建设处 |
周华 |
35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武小鹿 |
14 |
后勤管理处 |
张会会 |
36 |
体育学院 |
唐天龙 |
15 |
后勤集团 |
周可兴 |
37 |
德育教学部 |
文金丽 |
16 |
科研处 |
王蕾 |
38 |
继续教育学院 |
邵莹 |
17 |
教务处 |
尤胜 |
39 |
国际教育学院 |
王丽丽 |
18 |
招生办公室 |
阴雯艳 |
40 |
特殊教育学院 |
黄宗杰 |
19 |
就业指导中心 |
田万方 |
41 |
音乐舞蹈学院 |
孙惠丽 |
20 |
学报 |
刘成贺 |
42 |
开放教育学院 |
王磊 |
21 |
图书馆 |
吴丽萍 |
43 |
文化遗产学院 |
常德坤 |
22 |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
崔聪聪 |
44 |
艺术教育中心 |
任璐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