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校“一二三四”工程,注重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加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加快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与实验教学的有机结合,促进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广应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我校决定开展第一批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建设布局合理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支撑学校以工学为主干,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增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所涉及的专业实验室均可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个单位限报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三、建设内容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在教学、队伍、资源、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实验教学体系完备,实验教学方式方法特色鲜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有承担教学改革的能力;具备开放共享的条件,能够广泛开展省内外交流与合作。
2.拥有一支由高水平教授负责,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校内外师资顺畅流动,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
3.具有充足实验教学条件,人员与场所相对集中;具备优良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近4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示范中心主任应是高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为本领域高水平教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申报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应当具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所要求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实验教学中心成立有教学指导委员会,实验教学中心人员规模适当,在教学任务、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运行机制、开放运行、信息化建设、对外合作等方面符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相应要求。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目的。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信息化条件下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等实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能力,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实践领域,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支持鼓励自主创新和拥有自有知识产权。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
按照服务与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学校统一的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全面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切实扩大资源影响力度,实现校内外、本地区及更大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多学科专业、多学校和多地区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要。探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模式,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队伍
建设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相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形成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科研水平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队伍。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系
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充分使用和更大范围开放共享为目标,系统制定并有效实施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
四、申报材料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1)或《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附件2)。
2.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支撑材料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4. 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命名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实验室名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为实验室名称),申报材料中凡是属于国家涉密范围的相关情形和内容,均应按照相关保密法规执行。
五、遴选及建设
各学院要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作为“十三五”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支持,持续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
各申报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精心培育,加强本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按标准认真组织申报,并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开通运转,供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学校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的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对确定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并根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河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六、材料提交
2018年5月31日以前,申报学院(部)将申请书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纸质一式7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训科(行政楼C203房间)。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68229756
邮箱:149272340@qq.com
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