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按照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吃喝娱乐;
四、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
五、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干部、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六、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节日期间,各总支、支部要紧盯重要节日“四风”问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校纪委在节日前后将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教职工生可通过邮箱、电话对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氛围。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8229805、68229807,举报邮箱:zzdxjw001@163.com。
各单位请于5月2日以书面形式将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情况报送校纪委办公室(A608)。
校纪委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