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我校就创业工作,落实年初2018年就业工作部署,实现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表彰在2018年就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2018年度就创业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均可参加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就创业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相关工作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求,并熟练运用到就创业工作实际中。
2.具备较高的工作水平和较强的业务技能。刻苦钻研就业业务,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
3.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在学校就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创新创业实践,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中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4.模范遵守就创业工作的各项纪律,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无就创业工作事故。
5.积极配合学校,承办各类高质量校园招聘会。
6.积极配合学校参加各类就业宣传工作。配合学校和院系做好学生就创业指导工作,成绩显著。
7.积极督促学院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网注册并提交简历。
8.在就创业科研工作中有一定突破性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于2018年12月19日上交各学院就创业工作总结。纸质版由院领导签字 ,并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dxjy@163.com。
2.各学院集体推荐就创业先进个人1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定、公示。
3.学校将给予 “就创业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附:就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