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对“河南电视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园传统文化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郑州工院政采单一20190102)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相关供应商:河南新农村频道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5号润达商务大厦3层6507房间
二、基本情况
我校河南电视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园传统文化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中标方截止到9月29日一直未签订合同,期间8月19日中标方提交的样片经审核不符合招标要求中的4K高清标准,截止到最后截止日期8月30日中标方未提交合格的样片。
三、处理结果
中标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取消该项目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废标。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