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我校2020年度预算已上报市财政局有待审批,现在校内各单位可依据工作实际,将有资金性支出需求且需要履行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的项目进行立项上报工作,要求如下:
1.凡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
2.要求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于2020年4月30之前报送到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汇总后按相关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备案审批。如不能按时上报,财政资金恐难以落实并支付,望学校各单位能按照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71-68229601
采购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