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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毕业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作者: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度毕业生“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工作于5月10—5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学校学生手册奖励办法规定,在民主评定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

2.严格按照各项评选项目的条件、比例进行评选,参加评选的学生要求学习目的明确,身体健康,成绩达到各项评比要求的标准。

3.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学院、班级分别按标准评选。

4.读书量符合学校要求(10本/学年),以图书馆提供数字为准。

5.本学年无不及格和违纪处分记录。

6.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21年6月底前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0—5月14日评选阶段;5月17-21日学院公示阶段。

三、报送材料

1.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名单电子、纸质档各一份。

2.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成绩单一份,其他奖项成绩学院核查。

3.学生奖励审批表一份,每个奖项填写一张奖励审批表,奖励审批表要求手写,将记入档案。

4.报送所评选学生郑州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号。

5.报送所评选班级及学生公示材料一份。

6.各学院于5月25日之前将以上评选材料上报学生处C200办公室董震老师处。

学生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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