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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市(区)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获奖证书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09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教师节表彰工作,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16:00前将在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荣获市(区)级(含)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的行政奖励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获奖(市级以上)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A4纸打印版各1份(见附件,要求加盖本单位公章);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022年暑假期间获得的奖励材料,请于8月30日前补交至人事处,逾期不予接收。

以上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为人事处明德楼A613,扫描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zdxkhk@163.com。

人事处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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