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第二次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2023年度科研成果第二次统计工作即日开始,为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一)本次统计范围涵盖内容如下:

1.各级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奖励;

2.各级纵向或横向项目(课题)立项、结项;

3.纵向、横向、成果转化科研经费到账数量;

4.正式授权的职务专利、软件著作权;

5.被政府、行业和企业采用的标准;

6.被政府或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

7.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和网络优秀作品等;

8.著作、读物、译著、工具书、艺术作品集等;

9.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验收、经费数量;

10.各级各类学术活动等。

以上科研成果必须是我校教职工主持或参与,且署名单位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二)填报人员须认真阅读《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户手册》的操作说明,按要求认真完成。填报成果将作为科研绩效划拨的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三)本次科研成果统计的时段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四)平台中所有必填和非必填字段均需如实填写,成果报审年度和次数分别填为2023和2。

(五)各学院科研考核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按规定认真核实成果原件,确保无漏报、错报和重复申报。各学院主要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应严格把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或不如实填报者,按校党字〔2022〕72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8〕168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移交纪监委追责,同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本学院领导也承担监管责任。

二、材料填写要求

(一)通过我校网站首页“一站式服务大厅”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二)各学院负责人对本单位数据进行机构审核,没有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账号的新进教职工由本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分配账号,科技处审核。各位教职工在填报中如有疑问,及时咨询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

(三)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记信息填报要严格按下列要求执行:

1.论文:登记论文的CN号要与期刊原件一致,封皮、目录、文章、封底需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文件命名为“登记人姓名+学院(部门)名称+科研成果类型+科研成果名称+成果完成日期”;检索证明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为附件,文件命名为“登记人姓名+学院(部门)名称+科研成果类型(检索证明)+科研成果名称+成果完成日期”。如果是多人合著论文,需要在系统中填写所有作者信息。

登记后,各学院统一收集论文原件、检索页,或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负责审核后存档备查。

2.著作:我校教职工主编的著作,由第一著作人登记,但须将我校参著人员信息登记完整,外校参著者不再登记;参与外单位的著作,由我校排名靠前的人员登记著作参与者信息,其他参著者不再登记,以避免成果的重复登记。编写著作的详细角色必须填写清楚,第一著作人、第二著作人、第三著作人、参著等,CIP号、ISBN号严格按照著作上的填写。著作的封面、全部作者姓名页、作者所编章节说明页、CIP版权页、体现作者单位的说明页、目录、CIP核字号验证需组合成一个pdf文件并上传为附件。文件命名为“登记人姓名+学院(部门)名称+著作+书名+出版日期”。

登记后,各学院统一收集原件、检索页、著作封面和可证明作者参著章节的书页复印件一份,负责审核后存档备查。

3.专利:第一完成人是本校老师的,由第一完成人将所有参与人登记在成员信息里,本校参与人不再重复填报。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专利证书扫描件需上传为附件,文件命名为“登记人姓名+学院(部门)名称+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名称+授权日期”。

登记后,各学院统一收集原件和复印件,负责审核后存档备查。

4.项目立项、结项和获奖:需上传立项文件/结项证书或获奖证书扫描件作为附件,立项和结项必须上传立项申报书、结项报告等相关材料。文件命名为“登记人姓名+学院(部门)名称+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项目名称+立项/结项日期”。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扫描件必需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命名为“登记人姓名+学院(部门)名称+获奖(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成果名称+获奖日期”。纵向立项课题如带有下拨经费,也必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

登记后,各学院统一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成果提交个人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负责审核后存档备查。

5.横向课题:需提供转账回执单,上传横向课题合同(扫描PDF文件),并如实填写到账经费。

6.成果转化:需提供转账回执单、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技术转让合同(扫描PDF文件)、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专利证书等,并如实填写到账经费。

7.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著作权所有人必须是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命名为“登记人姓名+学院(部门)名称+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名称+证书日期”。

8.艺术作品:需上传艺术作品扫描件或参展证书、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扫描件。

9.科研平台:需提供立项文件等相关材料。

10.学术活动:需提供学术活动审批表、综述等相关材料。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学院填报及审核时间安排

各申报人员于2023年9月19日前完成填报,9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审核。请各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及时通知本院教职工和业务归属于本学院的其他教职工。

(二)提交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认真审查、核对本院教职工和业务归属于本学院的其他教职工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PDF)及excel表格于9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20161007@zzut.edu.cn。

(三)其他事项

填报信息不完整者不予统计,所有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朱光彦 李丽华 0371-68229318

     刘 馨 王 蕾  0371-68229135

科技处

2023年9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