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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3级设立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推进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构建四级心理危机预防机制,了解各班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疏导学生心理问题,现要求在2023级新生各班中设两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老生心理委员如有变动也需上报,确保在校每个行政班级均有两位心理委员。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根据要求认真做好选拔工作,并请各院将名单按照附表格式汇总,于9月30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3679037@qq.com,并将心理委员拉入企业微信“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心理委员工作群”,纸质版(加盖公章)于9月30日前交至金河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图书馆1203预约接待室。

联系人:车凤岚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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