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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380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现就2024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名额:我校限报郑州市专业技术带头人、郑州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各1名。

(二)推荐范围: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231青年人才工程”人员以及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已获得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选拔时年龄在50周岁以下(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中级以上职称,选拔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2019年以来)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3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人员;

6.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疾病预防控制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中成绩突出,担任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任技术负责人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杂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的仅限主持人),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9.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是本领域的带头人,获全省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的主创人员(前三名)或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三、推荐程序

个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单位依据推荐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综合报告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主送单位为市教育局。

2.同行专家对申报人选的推荐意见表。

3.其它材料,见附表中填写要求。

纸质材料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电子数据随同纸质材料一起上报。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24年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rsckhk@zzut.edu.cn)。纸质版资料报送至人事处A613房间。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人事处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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