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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

根据《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审核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且未参与认定。

(六)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15课时)。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材料报送

(一)审核材料清单(见附件),个人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和人事关系证明两项内容由申请人自行前往相关学院和人事处申请办理,办理时间4月7-8日,办理地点英才校区明德楼A座614房间。

联系人:张丽红 联系电话:0371-68229993

(三)个人材料审核受理申请时间:4月8日14:30—17:00,受理地点英才校区明德楼C座203房间。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0371-68229725

(四)汇总本学院2026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电子版发送邮箱20146045@zzut.edu.cn。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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