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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个人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包括2025年度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含国家“三区”科技人才)、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市县资助科技特派员。

二、绩效评价期限

(一)续聘科技特派员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新派科技特派员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3月31日。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各类科技特派员仍需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服务至2026年8月14日,待2026年度绩效评价时,将2026年4月1日以后的服务质量纳入评价,凡未能按照约定继续服务的,将记入黑名单。

三、绩效评价主体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及受援单位代表成立县评估组,对科技特派员进行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程序

科技特派员填写《科技特派员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自评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经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后,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受援县评估组(由县科技主管部门代收)。

五、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我校2025年各省派科技特派员于2026年4月10日将《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送至邮箱20081041@zzut.edu.cn。

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0371-68229135

科研处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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