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学校收费工作的安排,从本周起每周四为集中办理学费收缴、管理与查询业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以来,所有转专业学生缴费
根据《关于学费及相关费用收缴管理的暂行规定》,“学生入学后提出转专业的,须先按原录取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当年的学费后,才能办理转专业报批手续。教育厅批准转专业后,批准的学年及以前学年的学费,按原录取专业收费,批准后的新一学年按批准转入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因此,凡是2014年秋季入学以来,转专业的学生,应按原专业学费标准补缴学费。
二、欠费在校生缴费
对于办理了缓缴学费的学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期前缴纳。未办理缓缴手续的,必须于开学一周内缴纳,过期将严肃处理。欠费是指学生从入校学年起到现在的各学年中,只要有一个学年欠费即视为欠费,处于缓缴期间的除外。
三、2015届毕业生补缴教材费
到目前为止,仍有小部分2015届毕业生未按规定补缴教材费。请按照教务处教材科核算的教材费补缴金额补缴,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到财务处统一缴纳。
四、缴费时间、地点、方式
缴费时间:每周四正常上班时间
缴费地点:行政楼B座402室(财务处办事大厅)
缴费方式:pos刷卡收费(请将要缴纳的费用集中到一张银行卡上),不收现金。
五、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加强学校的收费工作。
附件:(请登录内网查看)
1.201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名单
2.欠费学生名单
财务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