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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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代扣学费、教材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目前学费、教材费的收取情况,学校决定于10月31日(周五)实行再次代扣。为保证本次代扣的准确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邮政银行卡

1.银行卡使用

必须使用学校指定的邮政银行卡,且为本人的银行卡;

2.银行卡号变更

学校发放的邮政银行卡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各学年学费、教材资料费,不得随意变更银行卡号。从即日起,为了保证代扣数据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与反馈,所使用的邮政银行卡由于丢失、失效等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学生本人必须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柳林支行办理新的银行卡,并同时注销原卡号。其他邮政银行网点或其他银行的银行卡无效,不予受理。

网点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柳林支行

网点地址:郑州市花园北路与宏达路交叉口(翰宇商务一楼)

银行电话:0371-60130663

公交直达:962路或156路到沙门站下车即到

3.银行卡号变更信息登记

银行卡号变更必须上报学校财务处进行登记。

登记方法:请用中国移动的手机号发短信至12520 496 126 553

发送格式:身份证号#新银行卡号#姓名#联系电话

格式说明:各项信息请用 # 隔开,不要添加其他字符。

例如:410103199911118888#6214918888888888888#张三#13988888888

二、关于学费、教材费银行代扣

1.2015年毕业的在校生

请按应缴的学费和教材科核算本人应补交的教材费加上10元存入,若只欠教材费可按教材科核算应补交的教材费加上10元存入;

2.非2015年的在校生

请按应缴的学费标准、教材费标准加上10元存入;

3.学费减缓的在学生

请按学费标准扣除减缓剩余的部分、教材费加上10元存入;

4.南区五年制在校生

请根据继续教育学院核定的应缴金额加上10元存入。

三、代扣要求和说明

1.存入时间

请需要缴费的学生务必在10月30日(周四)以前把钱存到卡上。存入的金额不能少于上述规定的金额,否则将不能代扣成功;

2.多存10说明

多存的10元是代扣账户的最低余额(此金额由邮政银行代扣系统限制),学校不会扣收;

3.通知到位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学生之间也应相互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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