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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获奖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6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教师节表彰工作,请以部门、学院为单位,于2014年6月12日16:00前将在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市级(含)以上的行政奖励的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A614。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获奖(市级以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及A4纸打印版各一份(要求加盖本学院或部门的公章);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含上级下发的表彰文件及奖励审批表);

3.暑假期间获得的奖励材料,请于2014年9月1日前补交至人事处,逾期不予接收。

以上材料提交地点:行政楼A座614房间 联系电话:68229161

附件:获奖(市级以上)情况统计表.xls

人事处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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