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各单位:
2011年4月—2014年5月已办理过生育围保费报销手续的合同制女教职工,于6月3日、4日两天(凭医保中心发的领款条,子女出生证明)到学校计生办登记,以便核对个人的生育费用的报销。请互相转告。
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
【关闭】
版权所有 ©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豫ICP备18023514号-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编:450044 邮箱:xxzxbgs@zzut.edu.cn
统一服务热线:400-68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