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是学校进行科研奖励、资助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学校对各单位及个人进行科研量化考核的主要依据。按教育厅要求,学校采用科研服务平台进行科研成果登记,各位教职员工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各单位认真审核并上报。
有关今年申报的主要事项如下:
1、填报者须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我校专有页面(http://zhzhu.rcloud.edu.cn/)进行填报。登陆该网址须具备IE8.0以上版本或360等浏览器。
2、各单位科研联系人进行院部审核工作,各学院院长可查看所在学院的科研登记情况和各年度科研情况。
3、本单位的科研联系人可对本部门教师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维护,各位教师在填报中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先反映给本单位科研联系人,由本单位科研联系人进行解答,解答不了的请科研联系人将问题汇总向科研处咨询。
4、论文、论著提交原件和检索页,被SCI、EI、CSSCI等收录的论文应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发表的论文著作有原件也可填报,原件上交科研联系人,由科研联系人负责审核,审核后院部留存。行政部门的科研联系人将本部门科研原件上报科研处,科研处根据评估人员划分,移交各学院部。
5、项目、获奖、专利等集体成果时,第一完成人是本校老师的由第一完成人将所有参加人登记在成员信息里,本校参与人不再重复填报;著作、教材我校主编的,由第一主编登记,参编者不再登记,参与外校的著作教材,我校所有参编者都进行登记,以便资助统计。
6、时间安排。教师填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10月22日(本次登记结束)。
7.科研联系人上报的论文、著作原件应提供纸质清单一份(云平台导出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便核对,科研处审核后,进行统计资助。科研处不受理个人上报。
科研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