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要求于10月11日上交的在实施“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项目管理风险防控、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总结及支撑材料,按时上交的单位有:组织部、工会、保卫处、国资处、人事处、就业办、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工程技术学院、化工食品学院、经贸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音舞学院、特教学院、体育学院、德育教学部。
其中上交材料完整的有:国资处、实验中心、经贸学院、体育学院。
请其他没有上交的和上交材料不完整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汇总整理,10月16日前务必上交。
校纪委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