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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3级班级中设立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8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了解各班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疏导学生心理问题,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现要求在2013级各班中设两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应根据要求认真做好选拔工作,并请各院将名单汇总,于10月15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邮箱:zzupsy@163.com。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将定期对心理委员组织培训。

特此通知。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2013年9月17日

附件:

一、心理委员的条件

l.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

2.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为人乐观、开朗,善解人意,乐意帮助别人。

4.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心理委员的职责

1.定期报告。每月向辅导员报送“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对本班学生本月心理状态进行报告。

2.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辅导员、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3.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

4.协助心理教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工作。

5.定期参加心理健康中心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

6.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三、2013级心理委员统计表学院班级性别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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