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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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生户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0浏览次数:

接公安机关关于户籍管理的通知。凡2012年的新生,外省户口需要迁转到学校的同学,请于2012年11月底之前,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交到行政楼C104房间。请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要签转户口的同学。请相互转告,过期不再办理,不再开具任何证明。

保 卫 处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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