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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保管的学校固定资产拿到校内备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5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在学校升本评估期间,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个人拿回家使用的固定资产,请带到部门或学院,以备专家组随时查验。请各部门学院的资产管理员通知到个人。一旦查验时,资产不在校,后果各学院部门自负。国资处 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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