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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事宜的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6浏览次数:

各单位:由于市医保中心已与省、市定点医院联网,今后已婚职工生产、流产、上环、取环等费用直接在医院直补,不再另外报销。由于个人原因未及时在医院直补的,费用自理,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每月我校收生育保险材料只办理审核生育保险登记卡和报销围保费。我校已多次在校园网发布相关文件及信息,请各位教职工按照规定执行,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报销者,责任自负。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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