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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学校研究机构的健康发展,科研处将对各研究机构进行全面考核。请各研究机构负责人于3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交到科研处405室,对于通过考核的研究机构,学校将继续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于没有开展研究工作、未通过考核或不上交工作总结的,学校将予以撤销。
注:工作总结包含以下内容
1、机构人员
2、以往的工作业绩
3、目前存在的问题
4、以后的工作计划
科研处
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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