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我校教职工对个人收入扣税情况更加明晰,现对教职工每月扣税过程进行说明:
我校在编教职工每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财政统发,一部分学校统发,财政统发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规定,扣除3500元基数后计算出应交税金,为财政扣税。学校统发计算税金时,学校统发数加上财政统发数扣除3500元基数后计算出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总额,再减去财政统发时已扣税金即为校园网上显示的学校扣税数。
例:财政统发工资3900.00元,财政扣税12.00元;学校统发各种酬金3600.00元。计算税金:当月收入总额3900 3600=7500,应扣税总额(7500-3500)*10%-105=295元,学校扣税额295-12=283元。283元即为校园网上显示学校扣税数。
合同制人员工资每月一次性发放,计算同上。
个人所得税法.doc财务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