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州大学学生手册》中的《中州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的推进我校“创建文明班集体、争当文明大学生”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学校将评选、表彰一批2014-2015学年度文明班集体和文明大学生的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文明班集体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大学生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二、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大学生:2015年9月前取的学籍的在校大学生。
2.文明班集体:各学院所有班级(除2015级新生班级)
三、推荐比例和表彰
1.文明大学生:各学院按实有学生总数的5%推荐。
2.文明班集体:各学院按班级总数的5%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文明班集体、文明大学生申报材料。
2.郑州银行卡号。
3.文明班集体和文明大学生申报表(附件1、2)。
4.文明班集体和文明大学生名单汇总表(含电子档)(附件3)。
5.报送时间:2015年11月6日前。
学生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