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我校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教育部专家组委员会对我校申报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同意建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的函》,揭开了学校发展史上的崭新一页,实现了一代代中大人多年的梦想,也实现了学校办学层次的历史性跨越,全校师生欢欣鼓舞。为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申报设置普通本科学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请各单位(升本办公室、各升本工作组、各学院(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升本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升本办公室及升本工作组、各学院(部),升本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升本办公室及各升本工作组、各学院(部)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指标
升本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升本办公室及各升本工作组4个(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工作组含多个部门的从中推选出一个部门),先进学院(部)8个。
三、评选条件
(一)升本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和号召力,承担了较重的升本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升本工作任务,为学校升本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在升本工作中,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协调配合能力强;
(3)勇于担当,敬业负责,较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升本工作任务;
(4)特色鲜明,组织有序,材料规范,数据准确,在升本工作中得到教育部专家的肯定与好评。
(二)升本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承担升本期间的大量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升本工作中取得较大成效;
(2)任劳任怨,加班加点,不计个人得失;
(3)吃苦耐劳,业绩突出,精诚至终,为学校升本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工作程序
(一)升本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程序
升本办公室、各升本工作组(由第一负责人召集推选其中一个部门作为先进集体)、各学院(部)申报,提交升本先进事迹材料,学校研究决定。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按各单位在岗教职工数40%的比例推荐,其中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可以从被推荐的先进个人中申报3名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其他单位可从被推荐的先进个人中申报1名突出贡献先进个人;
2、根据评选条件,各单位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送人事处,由学校研究决定;
3、升本办公室人员,升本工作组第一负责人,五个升本专业的学院院长、书记可直接确定为升本先进个人,不占各单位先进指标数。
五、材料上报及要求
(1)升本先进集体:升本先进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2000字),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2)升本先进个人:填报《升本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1份(附件2,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单位意见”栏须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各升本工作组由第一负责人签字;个人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500字);各单位填报《升本先进个人推荐名单》1份(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3)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做好身本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4)时间及地点:各单位于2016年9月2日15:00前将升本先进集体的评选材料提交至人事处A614房间。升本先进个人评选材料的提交时间待先进集体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表彰与奖励
1、学校对五个升本专业学院和先进集体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2、学校对荣获“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和“先进个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人事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