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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09-24 00:15 张萌  人事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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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职称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春辉 毛 杰

副组长:杨俊良 苏 炜 薛培军 孙龙国 李 欣 王文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监督小

组设在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8229786 0371-68229805。

(三)成立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

(四)成立基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基层推

荐小组)。各学院(指设置有教研室的学院)、开放教育学院、图书馆、机关教辅系列各成立一个由3-5人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小组成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标准: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现聘高层级结构比例超过最高控制标准的,审核时应适当减少低一级层级职数。

三、申报、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按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豫人职[2005]8号、豫人职[2000]39号文件执行,会计系列按豫人社职称〔2011〕15号文件执行,经济系列按豫人社职称[2014]10号文件执行,职称外语考试按豫人职[2016]11号文件通知,职称外语不作为我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四、有关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见附件1)

五、推荐河南省高评会、郑州市中评会及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候选人

为进一步扩大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专家遴选范围,今年,我校重新推荐校专业技术职务推委会专家库候选人员。在完善校专业技术职务推委会专家库的基础上,优中选优,向省职改办、市职改办推荐高评会及中评会专家库候选人员。

(一)推荐条件。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办事公道正派,熟悉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学术造诣深厚,为群众所公认,是在职的本专业(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高评委候选人原则上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中评委候选人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候选人需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

(二)推荐数量。各基层推荐小组推荐高校系列校专业技术职务推委会专家候选人,每个专业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推荐其它系列(专业)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各基层推荐小组请于2016年9月26日,将《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职称申报所用文件、表格材料汇总(基层单位和个人使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本一同报送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相关栏目的填写和录入要准确,详细,不要漏项。每位候选人要将最新取得的学术技术荣誉称号、参加学术团体及任职情况、参加职称评审工作情况、代表性成果填入《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相应栏目,个人简历自大学填起,含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以后每年均需重新推荐专家库候选人人选,上一年度的专家库不再保留和使用。未入专家库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委会专家评议工作。

六、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七、材料要求(见附件3)

八、有关要求

(一)机关教辅系列基层推荐小组由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成员由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申报人员到相应专业基层推荐小组报名,其中学校党政管理部门人员到相应业务系列基层推荐小组报名。

(二)各基层推荐小组组织本单位推荐工作,申报人员须进行个人述职。基层推荐小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未经基层推荐小组推荐的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1.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的审核和签署意见。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各基层推荐小组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审核;教务处对申报人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效果评估情况、学科建设等情况的真实性审核;科研处对申报人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成果及获奖等科研情况的真实性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岗位材料、考核结果等情况的真实性审核。

2.各基层推荐小组应从严把关,并指定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小组参评人员材料的核查、申报及其它相关工作。

3.申报人员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学校推委会终止接收申报材料时,之后取得的业绩材料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四)根据职称管理信息化的要求,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人员可以到“河南省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或“郑州职称网”(http://www.zzzcw.com/)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注意及时进行代码更新)及有关表格。在向学校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报送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相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五)要规范申报、评审程序,认真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确保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对在我校工作并在市人才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属我校评审范围的受代理单位委托,学校可以帮助评审。

(七)当前,学校刚刚开学,工作头绪较多、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希望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时间,认真落实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切实把关系到全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审工作做好。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1.有关职称申报、评审政策

2.中州大学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3.中州大学2016年职称评审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4.有关高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设置情况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评审简表》科研成果填写注意事项

7.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号)

8.关于报送2015年度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6号)

9.郑州市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16 年9月23日

附件【附件1-9.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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