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在专科专业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增量调整与存量优化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郑州市战略支撑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需求为目标,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建筑、现代物流等产业的需求,设置2017拟招生专业;
(二)设置专业时应充分考虑2014、2015、2016连续三年招生的第一志愿上线率、报到率及2014、2015、2016连续三届毕业生的就业率;
(三)学院停止招生的专业,应报教务处备案,并写明停招原因,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应及时撤销。对第一志愿上线率、报到率、就业率低的专业,应及早提出是否撤销的意见。
二、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要求
(一)各学院请于2016年10月8日上午9:00前请将专业申报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二)请学校招生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协助学院,提供近三年第一志愿上线率、报到率、2016年专科专业招生人数、近三年就业率等相关相关数据。
(三)各学院请于2016年10月8日上午9:00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稿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C202室:
1.《2016年已备案专业信息填报》(附件2)
2.《2017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填报》(附件3)
3.《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停招专业填报》(附件4)
注意:以上表格按照表格内部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请各院系按时上报,否则影响下一步备案工作。
教务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