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深入学习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及我校学工部相关文件精神后,根据我校资助中心要求,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李新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李正海任副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老师共同组成了贫困生认定小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我院贫困生认定过程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严明的原则,在院里公开进行。首先经过学生个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在盲审材料的情况下由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首先进行认定,然后由辅导员老师进行各同学材料分值核实审查。最后由学院认定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审核,认定,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允许有异议同学进行反映,检举;公示期过无异议者,贫困认定有效,最终报学校核实、审批。经院系最终审核,所有被认定的同学符合学校等相关条件及要求,评定程序合格,认定有效。至此,我院2017——2018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公示名单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