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我校新工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2018年3月15日学校党政联席会精神和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企合作评价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我校校企合作项目统计和初步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需要参加校企合作评价的学院: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管理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文化遗产学院。
二、学院撰写《××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报告》(附件1)。
三、学院填写《××学院校内校企合作项目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
四、对各学院提交材料开展评价,并进行实地考察。
五、根据评价结果,对校内外校企合作工作开展好的学院和项目进行表彰,对校企合作工作开展不实不力的学院进行警示,并对无实质性合作项目进行终止处理。
六、附件1、2、3及其支撑材料的纸质材料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年6月8日17:00前报送至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g_xqhz@163.com。
地址:英才校区惟实楼8211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段老师
电话:0371—68229075
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