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郭庚茂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确评价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特制定本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一、时间安排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综合评价在活动基本结束前进行,我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综合评价由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10月下旬基本完成。
二、综合评价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周延、简便务实的原则,采取上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教育实践活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价以下内容:
(一)活动总体安排是否科学。主要看:活动是否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高校实际,以“一学三促四抓”为抓手,以“三服务一满意”为载体,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做到真抓实做。
(二)活动重点任务是否完成。主要看:1、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方面,活动是否聚焦“四风”问题,找准查清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出的“四风”问题是否件件有着落,是否存在查了不说、说了不改的情况,是否做到对表交账。2、解决师生切身利益问题方面,各项民生政策是否落实,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是否畅通。3、解决联系服务师生“最后一公里”方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否得到加强,便民服务工作是否得到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三)活动各项举措是否扎实。主要看:是否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开展,是否不折不扣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动作,并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特色鲜明的自选动作,是否坚持真抓实做、从严从实督促指导,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四)活动组织领导是否有序。主要看:是否做到压茬推进、分类实施,是否做到开门搞活动、群众广泛参与,领导干部是否履职尽责、以上率下,舆论宣传是否丰富有效。
(五)活动开展成效是否明显。主要看: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是否提高,宗旨意识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是否增强,中央和省委、高校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巡视反馈问题是否得到落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是否进一步完善,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
三、方法步骤
综合评价分为单位对照自查、群众评判、督导组综合评估、活动办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反馈整改等6个主要步骤。
(一)单位对照自查(10月27日前完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中州大学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对照自查表》(见附件1)所列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群众评判(10月29日前完成)。按照《高等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指导意见》(豫群办发〔2014〕14号)有关要求,召开群众评判会议,督导组发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表》(见附件2),开展群众评判。群众评判在督导组评估会议中进行。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科以上干部和一线教师代表参加,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
(三)督导组综合评估(10月29日前完成)。学校督导组根据统一安排(见附件4)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综合评估。督导组根据“群众三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情况,结合平时督导、座谈、暗访等情况,对所督导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中州大学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综合评估表》(见附件3)进行。评估在督导组组长的主持下,全体成员参加,采取集体研究、共同评议的方式进行,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四)活动办综合评议(10月30日前完成)。由学校活动办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活动开展以来组织协调、活动开展、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正风肃纪等工作进行综合评议。
(五)确定评价结果(10月30日前完成)。综合”群众三评”、督导组评估、活动办评议等情况,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
(六)反馈整改。综合评价意见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经校党委同意后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反馈,告知评价结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评为“好”等次的给予通报表扬;群众评判中“好”与“较好”率低于2/3的,或综合评价等次为 “差”的,约谈单位一把手,并限期3个月进行集中整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的,要严肃开展一次“回头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综合评价各项工作。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评估工作,以评估为契机,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实事求是地进行梳理、系统归纳,形成有利于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的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让党员干部群众信服、认可。
(二)严肃评价纪律。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坚持标准,严肃纪律,以严谨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完成综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共同评议,集体认定”的要求,研究确定评价结果。参加综合评价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认真、扎实细致开展评价,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擅自泄露评价结果。
(三)促进整改提升。要把做好综合评价和总结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找出短板和漏项,缺什么补什么,使评价和总结的过程成为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完善、工作再推进的过程,推动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 附件:
1.中州大学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对照自查表
2.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表
3.中州大学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综合评估表
4.中州大学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工作督导组人员分组安排表
学校综合评价方案2014.10.22.doc 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