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学术机构运行机制,体现“专家治学”办学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委员推荐办法如下:
一、委员推荐范围
凡中州大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均可以被推荐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开创精神。
2.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学术道德好,热心学术工作和学术活动,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在广大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术委员会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组成,原则上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特殊专业可由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由一定工作经历,在专业上起带头作用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
4. 2009年以来教科研成果突出。
5.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三、委员产生程序
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委员产生程序如下:
1.各部门、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征求本部门意见、酝酿提名,推荐1-3名候选人;符合条件人员也可自我推荐。
2.符合条件人员在推荐时应填写《中州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委员推荐表》(见附件一)。
3.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在2013年 6月7日前将推荐提名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4.上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根据委员任职条件及学科、专业需要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公示
5. 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委员会正式人员。
6.正式委员产生后,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全体委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
四、工作要求
学术委员会换届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各部门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教职工的重要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有序进行。
中州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委员推荐表.doc1.doc 中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