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实现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委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党员中开展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对照党章、党员标准、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要求,通过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组织考核等方法,对每个党员在学习、思想、工作中的表现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表彰、处理等组织措施,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素质、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也不提过高的要求。既要按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民主平等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3、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教育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开门评议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积极吸收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
三、评议内容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学习,做学习型共产党员,做到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扎扎实实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本领。
3、牢记宗旨方面。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本职工作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做到愿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好事,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5、遵纪守法方面。是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6、保持作风方面。是否坚持“两个务必”,能够坚持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在2010年12月中旬进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与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达到相辅相承的目的。
1、学习动员。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个党支部应当吸收本支部3名群众代表参加,本支部群众不足3名的要全部参加。
2、谈心交流。在本支部范围内广泛开展一对一谈心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应积极主动地与支部所有党员和群众代表谈心一次,真诚虚心地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保证谈心质量,以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查找问题、相互帮助、增进了解、增强团结的目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普遍谈心一次。
3、党性分析。党员个人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切实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进行对照检查,对自己做出基本评价,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总支成员的分析材料,须经总支书记审阅;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须经党委书记审阅。
4、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作严肃认真的党性分析,并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一般应当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按15%的比例评选优秀等次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
5、组织考核。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党性分析、党内外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议结果应书面或当面通知每名党员,并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由校党委会确定。
6、表彰处理。对评议优秀的党员,由党支部报党总支汇总后上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审核后予以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重要条件备案;对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进行帮助教育和整改;对违反党纪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必须与本人见面,帮助改正错误;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疏通出口,慎重处理。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入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材料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文书档案保存。
五、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注重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具体部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掌握好政策、原则和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效地进行。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一)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二)
4、处置不合格党员呈报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