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年度工作考核意见》(校党字、校政字【2010】1号)文件精神和校内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在岗教授、博士研究生、特聘专家和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校内高层次人才年度或届满考核
依据《中州大学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发放的暂行办法》(校政字[2006]84号)文件规定,现就对校内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依据
《中州大学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发放的暂行办法》校政字[2006]84号)(见附件1-1)。
(二)考核内容
1、2009年度(2009.3.1—2010.2.28)业绩情况;
2、届满(2007.3.1—2010.2.28)业绩情况。
(三)考核对象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研究生人员);
2、博士研究生。
(四)考核办法
1、提交考核材料
① 校内高层次专业人才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附件1-2表一)
② 校内高层次专业人才届满考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表二)
③ 论文、论著、教科研鉴定及获奖证书原件(已提交科研处备案的原件在考核表中注明,不再提交)。
2、材料审核
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审核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材料并签署意见。
3、确定考核意见
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
二、校内特聘专家年度考核
为充分发挥特聘专家在我校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使特聘专家聘任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州大学特聘专家合同》和《中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年度工作考核意见》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对已聘到特聘专家岗位并签订合同满一年的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依据
《中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年度工作考核意见》(校党字、校政字【2010】1号)文件和《中州大学特聘专家合同》(附件2-1)。
(二)考核内容
依据《中州大学特聘专家合同》中“乙方的岗位职责”内容对2009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指导专业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履行特聘专家岗位职责和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
1、特聘专家所在学院通知特聘专家进行考核的相关事宜。
2、特聘专家填写《中州大学特聘专家岗位考核登记表》(附件2-2),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并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交所聘学院,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3、考核工作在学校2009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和特聘专家所在学院的领导参加,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对特聘专家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考核审查,写出考核意见。
4、提交学校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设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是否继续聘任的依据。
(五)几点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考核工作。
2、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特聘专家的管理,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
3、各用人单位要对特聘专家实行一年一聘,负责签订年度聘用合同,进行合同管理,并建立年度考核档案。
三、第三批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
根据《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我校将对第三批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核依据
《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见附件3-1)。
(二)考核内容
2008-2009年度(2008.8—2009.9)工作进展情况。
(三)提交相关材料
1、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2)
2、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3表一)
3、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所在专业年度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3表二)
4、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根据《郑州市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中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规定写个人总结)。
(四)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2010年6月中旬,郑州市教育局将对我校所聘第三批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聘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请做好2009-2010年度和届满考核的准备。
1-1中州大学关于落实高层次专业人才津贴的暂行办法
1-2校内高层次专业人才年度考核表(表一)
校内高层次专业人才届满考核表(表二)
2-1中州大学特聘专家合同
2-2中州大学特聘专家岗位考核登记表
3-1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
3-2 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
3-3 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汇总表(表一)
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所在专业年度工作情况汇总表(表二)
2010年3月18日
人事处
附件:
以上参加考核人员,请以院(部)为单位分类整理相关材料,于2010年3月24-25日提交人事处(A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