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年度考核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教职工的晋升受聘、工资调整和实施奖惩等提供依据。为做好200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局机关、局直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年度考核及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郑教党[200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2009年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组织
(一)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习 谏 司福亭
副组长:杨俊良 薛培军 苏 炜 李绍环 耿天奇 刘省贵 周长根 王文武 陈冠玉
成 员:管永建 武京玉 李 欣 潘维成 李 本 朱成恩 宋恩光 王景丽 杜华民 郑彦离 常 锋 孙振营 马林靖 袁万明 高建炳 吕志红 刘滨滨 张 梯 郭顺垣 焦志伟 王 琦 朱英萍 孟繁玲 于会见
(二)以机关各党支部、各学院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基层考核领导小组。
二、个人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专职辅导员、临时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
1.考核的内容
考核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与本单位、本人的工作情况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一年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定,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等情况。
(1)专任教师岗位: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积极主动承担额定计划外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指从事实验、图书、档案、工程、卫生等教辅工作的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中的敬业和创业精神、吃苦奉献精神、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实绩等情况;
(3)党政管理岗位(含专职辅导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思路、敬业精神、管理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管理单位及管理对象的表现等情况;
(4)工勤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等情况。
2.考核等次与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为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扎实,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到现任职务要求,在管理、教学、服务等工作中绩效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廉洁奉公,能完成管理、教学工作任务,德、能、勤、绩、廉达到现任职务要求,绩效较好。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或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或服务态度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或者组织纪律性不强,连续旷工5天以上(但不足10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但不足20天),组织领导能力较弱或集体意识及协作精神较弱,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能力较弱,质量不高,绩效不突出。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懈,完成工作任务不好,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20天,德、能、勤、绩、廉有一项明显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方法
按照人员的管理、任免和使用权限进行考核。①校级领导和中层正职(含退居二线的副县级调研员)由上级组织考核;②中层副职、副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考核;③其他人员由各基层考核小组进行考核;④聘用合同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临时人员的考核由各基层考核小组同人事处一起进行。人员满9人以上的,各基层考核小组可直接按12%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员;不足9人的,由所在考核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员,由全校组织述职评定。⑤合同制专职辅导员由用人单位和学生处一起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2%计算。
2.程序
①写总结、填表。被考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不能打印,不许有附页)。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的内容。
②被考核人述职。校领导述职按上级要求进行;其他人员的述职,在各基层考核小组进行,主管领导参加。
③民主测评。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考核测评;中层副职和副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测评;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测评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进行。
④综合评价。中层副职和副科级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学校考核测评结果,提出初步评定等次;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基层考核小组提出初步评定等次;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⑤确定等次。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进行研究,提出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意见,报校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审批。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7日内申请复议,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优秀指标按上级部门分配给我校在编总人数12%的比例进行分配,不设机动指标;优秀等次数额要严格按不同职务和不同专业技术职称层次使用,不得相互挤占;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编人员必须上交《2009年度平时考核评鉴手册》。
2.学校各单位已批准延长退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各基层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实行一年一聘的制度。下一年度是否聘任,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以及本人延退时期的实际表现提出意见,报人事处提交学校研究确定。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下一年度学校不再进行聘任。
3.对我校特聘教授年度考核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同学校签订外出学习协议的外出学习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书面汇报在校的思想、学习全面情况,所在单位根据本人在校学习的情况确定等次;人事档案材料已转入所在学习学校者和非公派外出学习者,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将不进行考核。
5.驻村工作队员由市驻村办和市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依据驻村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不占本单位指标。
6.外借人员由所借工作单位写出考核意见,学校评定考核等次。
7.2009年上半年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可参加考核(自愿原则)。
8.当年接收的复员、转业人员,参照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9.新录入人员和新调入人员的考核
①新录入的人员在见习期、试用期的考核。对其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②上半年调入的人员,在调入的单位考核;
③下半年从企业调入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10.未聘人员及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11.受处分人员按上级考核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基本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
当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在编人员,所在单位领导或主管校领导应对其进行谈话诫勉,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也可调整职务或岗位。对因文化、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单位应组织培训,帮助其尽快提高。当年考核基本合格的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六)对不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
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在编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职员降职,专业技术人员低聘,工人降级,工资相应调整,并根据情况调整工作,若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当年考核不合格的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三、单位考核
对学院及部门的考核采取会议集中考核的形式。各单位用3-5分钟时间,主要介绍本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学院与部门进行相互评议。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见附表)
五、要 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严防走过场。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要通过考核,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子,充分发挥考核制度在学校教学管理中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和凝聚力。
(二)材料提交相关说明:
1.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提交考核材料。
2.各基层考核小组需提交《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二),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zhrs@yahoo.com.cn。
3.各基层考核小组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请填写《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附表三),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zhrs@yahoo.com.cn。
4.聘用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专职辅导员、临时人员及其他非在编人员考核用表见附表四。
(三)期末已到,工作较多,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按规定时间圆满完成考核工作。
附表一:2009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附表二: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表三: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表四:中州大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