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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家俱和设备交接、配备、管理的通知
2016-02-28 09:41 孙惠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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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于学校进行了学院拆分、干部调整、龙子湖校区人员调入英才校区、人员引进等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使用的办公家俱和设备进行调整交接或增配并加强管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调整移交和增配设备及管理,按照下列意见执行。

1.工程学院拆分:经拆分后的两学院协商,原工程学院办公家俱、设备,按照学校配备标准、数量,留机电与车辆学院使用,多出部分由土木工程学院使用,土木工程学院不足的部分,国资处另行增配。无法使用需要报废的,留机电与车辆学院,等待报废。两学院要指定资产管理员,对原有的办公家具和设备清点清楚,与国资处核对无误,加强管理。

2.中层干部调整:原来按照各部门中层正、副职的职数配备相应的办公家具和设备,仍在该部门使用,岗位调整的中层领导应将原使用的办公家具、设备,除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可携带至新的部门使用外,一律留在原部门交由新任领导使用。干部数增加,出现不足,由国资处增配。

3.龙之湖校区人员到英才校区工作需配备家俱或设备的,按照人事处调整名单,部门内部先调整配备,确实不足的,国资处另行增配。龙子湖校区资产并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龙子湖校区原有设备,仍由龙子湖校区人员使用并指定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以后需要调整时,另行安排。

4.新进人员需配备办公家俱、设备的,按人事处提供名单,部门内部先调整配备,不足部分,国资处另行增配。

5.各单位若需另配备其他必须的办公家俱或设备,可一并提出申请。

6.申请程序:先清点本单位现有办公家俱、设备,对照现有人员,一人一套,确实不足的,写明需配家俱、设备名称、数量,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国资处李领川老师处,联系电话:68229068,国资处核对单位已有的资产账目,确需增配的进行增配。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下午下班前。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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