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汇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4]2号)文件要求,现安排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一、设置范围、人数
1、我校在编教职工。
2、人数(文件原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按全省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确定。结合我省实际,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数量等因素,实行宏观调控,逐年逐步到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已达到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推荐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可按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数10%(含已聘任二级岗位人员)的比例推荐人选)。
二、申报条件
1、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事业[2014]2号)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三、申报原则
1、向专职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人员倾斜。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参加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选。严格控制兼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数量。
2、向高层次拔尖人才倾斜。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可不受申报比例、聘任年限限制,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报《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
2、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人事处提交学校研究,推荐上报。
五、申报材料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申报表》一式三份。
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及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和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含电子版)。
4、事业单位出具的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材料。
5、截止2016年6月底,申报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
6、各单位于2016年9月1日上午10点上报人事处A614,联系人:王焕锋、程兴宇,联系方式:68229993,15038209036
人事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