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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06-12 15:39 杨军  保卫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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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教明电【18】321号文件精神,将非法集资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行业投资风险,切实保护我校师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和谐安定,根据市处非办《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专项整治工作原则“统筹领导、稳步推进、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提高我校教职工生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及早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排查、分类化解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妥善处置重大案件,持续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章立制,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精神,充分认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专题会议、视频会议、学工会、学生会、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展板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保险、非法担保、非法借贷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其亲属自觉远离并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

(三)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在我校教职工生中对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清理排查。

(四)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一是我校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二是非法抽逃和挪用学校资金。三是未经批准私自转让学校举办者权益或变向转让学校资产或权益等。四是各部门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帐外账户。五是以举办、筹建学校之名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学校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本单位开展全面清理排查,清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要重点清查学校等容易出现非法集资活动的领域。对非法集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排查,包括曾经参与或从事过非法集资的师生,以及退休教职工等高风险人群等。

(五)妥善处置风险。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发现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管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执纪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了我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孙龙国任组长,机关各处室、学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各单位部署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启动我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学习政策,明确职责和任务。各处室、学院自行安排本单位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5-6月)。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排查,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会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分类处置。在整治中要重视维稳工作,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引发的群众上访维稳及劝解工作,配合参与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各单位对建章立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统计,按时、按要求报送总结报告。各单位把排查总体情况统计表和重点线索风险统计表于2018年6月30日前各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保卫处C10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从维护我校和谐和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职能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确保本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非法集资危害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极大,各处室、学院要认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彻底消除行业内非法集资隐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守保密原则,不得在本次整治中接受排查对象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吃请或财物,未经许可不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排查情况。凡向被排查对象通风报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如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如排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或者未妥善处理非法集资善后工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 卫 处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总体情况统计表.docx

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docx

附件【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总体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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