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要求,并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一)教职工2月27日(星期六)正式返岗上班,学校3月1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按照错时、错峰原则,2月27日起分批返校报到。
第一批:2月27日,2018级专科毕业班学生返校;
第二批:3月6日,2017级本科(2019级专升本)毕业班学生返校;
第三批:3月20日、21日,2019级、2020级专科学生,2018、2019、2020级本科学生及2020级专升本学生返校。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开学安排,根据工作职责和部门实际,迅速研究和完善有关方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全面落实。
(二)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做好线上和线下教学准备工作。
(三)各单位负责将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并加强师生返校途中疫情防控指导,提前告知师生返校途中防护注意事项。开学前,学生处牵头、各学院负责向学生及家长发一份开学注意事项电子指南。
(四)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师生疫情信息监测,全面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严格做好返校之前健康核查。暂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须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五)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工作部署,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和相关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行政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